关于开展湘西自治州第21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科协、科工信局、人社局,湘西高新区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各州级学会(协会、联合会)、高校科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学科学术建设、繁荣学术交流、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服务湘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州科协、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决定开展湘西自治州第21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评选的论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评论文必须为自然科学、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学科的学术论文;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州级以上(含州级)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会议采用的学术论文、州级学会评定的优秀学术论文;
3.参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是在州内(含中央、省在州单位)工作的人员;
4.参评论文未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
二、申报程序
1.各县市科协﹑湘西高新区高新技术和产业发展局以及各州级学会(协会、联合会)、高校科协为本届论文评选申报的推荐单位。
2.由参评论文的第一作者填写《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2)向相应推荐单位申报。
3.推荐单位按照《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附件1)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签署审核意见。
三、申报要求
本届论文评选的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推荐单位在申报期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上报以下材料:
1.《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和《湘西自治州第21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州科协邮箱xxzkx@163.com;
2.论文全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及目录复印件)或被学术会议采用的证明材料;
3.凡在外文刊物发表的论文,还须提交中文译文。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上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一份由推荐单位留存。相关文件和表格可登录湘西州科协网站(http://www.xxzkx.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四、论文评审
成立湘西自治州第21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负责优秀学术论文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科协学会工作部。评选结果通过湘西州科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公布。
通讯地址:吉首市武陵山大道16号交通运输大楼402室
邮 编:416000
联 系 人:向 伟
联系电话:18573996501
附件:1.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2.湘西自治州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3.湘西自治州第21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推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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