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协会,湘西高新区产业发展局、湘西高新区科协,各州级学会 (协会、联合会),高校科协,州直 (含中央、省驻州) 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奋发进取、创新创造,州科学技术协会、州科学技术局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四届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届湘西州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不超过2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
(二)在本州从事自然科学或与自然科学交叉学科方面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一)各县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湘西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县市科协(湘西高新区科协)可共同推荐本县市区候选人不超过3名。
(二)各州级学会(协会、联合会)、高校科协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和本校候选人不超过2名。
(三)州直相关部门(单位)可推荐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行业)候选人不超过2名。
四、评选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同等条件下,推荐人选应向长期在我州科研与生产以及科普第一线工作的杰出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长期在基层和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对象的科技成果应以在湖南省内取得的为主, 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排名前三) 。
(四)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是湘西州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五)推荐对象的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评选流程
(一)组织推荐。各县市(湘西高新区)、州级学会(协会、联合会)、高校科协、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州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资格预审。州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评选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预审。
(三)专家初评。州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学科评审组专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推荐对象进行初评,确定参加复评人选。
(四)评审委员会复评。州评审委员会对各学科评审组意见进行复审,在此基础上投票产生拟获奖人选。
(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州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复评结果进行审批。
(六)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出现异议,由州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核。经核实,确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奖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表彰颁奖。由州科学技术协会、州科学技术局联合对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奖获奖人选作出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六、推荐材料报送
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湘西州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州科协组织宣传人事部,联系人龙丽芳:18974350190,地址:吉首市武陵西路15号老州公安局),电子文档发至州科协邮箱 xxzk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情况报告两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推荐情况报告主要包括组织推荐情况和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其中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
(二)《第十四届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两份),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请到州科协网(http://www.xxzkx.org.cn)下载。
(三)有关证明材料: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 (封面、目录、 正文复印件),专著限1本;
3.被他人引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证明;
4.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专利证书及其应用效益证明 ;
5.技术应用证明,包括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6.有关奖励证书;
7.推荐对象工作单位关于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
8.其他。
上述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请提供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 所有材料不再退回。
(四)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1份。
附件:1.第十四届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第十四届湘西自治州青年科技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 湘西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8日